下 载中新经纬App
扫 码 关 注“中 新 经 纬”
扫 码 关 注“V 观 财 报”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7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公告,因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审查,授权相关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工商银行廊坊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廊坊银保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中新经纬APP)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