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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居民工伤保险互认 今年7月起即可办理

2020-07-09 16:40:00 中国新闻网

  川渝两地居民工伤保险互认 今年7月起即可办理

  中新网成都7月9日(唐倩 刘玉娇)9日,川渝人社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四川省人社厅”)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重庆市人社局”)签署了《共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据了解,协议旨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布局,加快推进川渝工伤保险服务协同。经川渝两地工伤保险机构协商,决定共同推进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工作协同发展,加强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伤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协议签订后,川渝两地的用人单位及人员可在当地辖区内实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定期待遇资格认定、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协议适用于川渝两地中本地注册、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到对方辖区内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地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指派职工到对方辖区内开展工作的;在川渝两地辖区内异地居住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根据伤情救治和康复需要,转诊到对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医疗救治或者康复的工伤职工;在跨川渝两地的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协议规定,7月起,两地可相互委托开展对事故伤害现场调查核实事宜,调查结果互认并转交委托方。

  两地可相互委托开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得程度的等级鉴定)进行医学检查和诊断事宜,医学检查报告互认并转交委托方。

  同时,7月起,互为两地异地居住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提供资格协查认证确认服务。

  9月起,两地可互认对方签订的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

  到今年12月,两地将在省(市)内建成并使用省(市)级工伤保险信息系统;2021年,两地在省(市)内推动实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直接联网结算;2022年,两地推动实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异地联网结算。

  未来,两地将逐步推动两地工伤保险政策和标注统一,推动共建互联、互通共享,为两地工伤保险合作提供更好的信息保障。(完)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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