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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牵出合同诈骗,海航期货子公司"被坑"7641万

2019-08-02 15:42:16 国际金融报

  合同纠纷案牵出合同诈骗,海航期货子公司“被坑”7641万元

  近日,在新三板挂牌的海航期货公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上海第一中院认为,其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日,在新三板挂牌的海航期货公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上海第一中院认为,其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公告,2017年8月、2018年2月,海航期货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睦盛投资与上海京坤实业先后签订了非标仓单(电解铜)仓单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就双方开展购销业务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基于上述协议,双方于2017年8月签订了两份电解铜购销合同。合同数量分别为850吨和800吨,金额分别为4301.425万元和4066.8万元。睦盛投资按照约定,向上海京坤实业交付电解铜,并约定交付后半年内,上海京坤实业需要以现汇的方式向睦盛投资付清全款。

  不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海京坤实业并未按照约定向睦盛投资付清全款。截至目前,仍有7641.74万元到期货款未结清。

  为了追回货款,睦盛投资于2018年4月将上海京坤实业连同担保方一起告上法庭。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担保方新兴铸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对睦盛投资提交的《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应收账款质押确认书》、《提货单》、《担保协议书》、《担保函》等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不予确认。

  同时,新兴铸管公司已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报案,该局于2018年4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2018年11月,睦盛投资亦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报案,该局以付海良(新兴铸管公司财务总监)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决定立案侦查。新兴铸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遂申请将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权利人可依据相关法律事实再行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基于此,法院驳回了睦盛投资的民事案件起诉,并将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受本事件影响,海航期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营收和净利润大幅下降。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7亿元,同比下降95.61%;实现营业利润-7109.13万元,同比下降753.20%;实现净利润-7378.40万元,同比下降1017.35%。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岚君

(编辑:董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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