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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国明:直播打赏是知识付费新形式 合理界定治理责任边界

2022-08-08 09:39:0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8月8日电 (薛宇飞 实习生 吴澳)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文化娱乐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直播打赏的性质与规范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从传播学角度出发,对直播打赏的性质进行了探讨。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来源:受访者供图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来源:受访者供图

  喻国明首先从传媒经济学的角度对直播打赏行为进行分析。他表示,直播打赏属于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基础层次。“直播打赏是传统意义上的内容产业,向互联网世界的一种迁移与变身。主播能够给人以知识、审美、消遣的价值,就有可能得到观众的认可与回报。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看,直播打赏的途径是免费吸引观看,高质量吸引关注,共情引起打赏。”他说道。

  喻国明指出,直播打赏与线下传统演出服务相比,在本质上并无差别。用户在观看直播表演过程当中,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打赏以及打赏的具体金额,用户的打赏是对主播的表演支付费用,可以理解为用户对直播及其内容的认可与支持。

  “大多数主播的月收入并不高,如果关闭直播打赏功能,可能会影响中小主播在直播领域的持续投入与收入,而他们的离去,也将会大大降低内容的丰富度与活跃度。”他说。

  针对当前直播打赏中存在的问题,喻国明表示,直播打赏的治理势在必行,基于复杂性范式的治理逻辑,必须分清是非、明确价值、确立边界。他提出,治理直播打赏行为乱象需要关注多方面的问题。

  直播打赏能否一禁了之?直播行业已经进入到3.0时代,众多优质主播来到直播间创造出精彩的内容,观众也以直播打赏对于主播的劳动给予肯定与物质回报,也给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传统行业带来新的生机,知识付费3.0形态初具雏形。因此,他认为,正向的直播打赏,是网络主播合理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播打赏是一种付费方式,如果一禁了之,反而不利于主播职业及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娱乐直播有没有价值?娱乐直播提供的是娱乐休闲,具有巨大的娱乐价值。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纯娱乐的内容本身有正向功能,可以调节人们的负向情绪,这对社会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

  喻国明在直播打赏规则的设立问题方面也表示,要实施科学可行方法,促进直播打赏模式的科学发展,监管平台、MCN或公会机构、主播、行业、用户、社会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多管齐下,才是治理之道。从平台机制建设的角度看,在直播打赏方面,要提醒用户理性打赏。对直播打赏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该考虑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提醒额度。

  例如,抖音推出的打赏提醒功能,有固定选项提醒与智能提醒两种方式,当用户打赏金额超过日常消费数额时,系统会对用户进行提醒,并引导用户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最后,喻国明表示,要科学合理地设定直播行业的责任边界。在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平台企业是重要责任主体,但也需考虑平台责任的合理边界。直播打赏作为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有效地运行,离不开平台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运营、审核方面的支持,因此合理、科学地界定直播平台的责任边界显得尤其重要,不能因为部分极端案例,无限扩大平台的责任。

  “在直播内容的规制构建与治理逻辑方面,一个基本原则是‘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即网络规管要有边界意识,才能引导网络直播市场的可持续繁荣。”喻国明说道。(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薛宇飞:xueyufe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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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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