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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富上市背后:收费投诉渐增 曾被范冰冰告上法庭

2019-08-16 11:11:45 新京报

  玖富上市背后:收费投诉渐增 曾被范冰冰告上法庭

  记者 黄鑫宇 陈鹏

  北京时间8月15日晚间,距5月初你我贷母公司嘉银金科登陆纳斯达克三个月后,成立于2006年的国内互金平台玖富集团(NASDAQ:JFU,即“玖富数科”)赴美上市。记者发现,一方面,其旗下全面承接集团网贷业务的玖富普惠净利润2018年较2016年翻了近150倍;另一面,在聚投诉“玖富集体投诉”中有超50%的主题或主要内容为“高利贷”、“变相收取费用”。同时,玖富数科旗下医美消费分期品牌“易美健”曾侵权明星范冰冰,并被“范爷”告上法庭。

  上市伊始,玖富数科开盘报10.88美元,较9.5美元的IPO发行价涨14.5%。首个交易日里,玖富数科股价曾两次触发熔断机制,涨幅一度达到41.89%,但午盘过后,玖富数科股价大幅回落。截至收盘,玖富数科股价微涨0.84%报于9.58美元,当前总市值为18.57亿美元。

  从正式递交招股书到登陆纳市,玖富数科的速度非常快。7月26日,玖富数科以开曼群岛公司9FInc为主体,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即“SEC”)提交了招股书,表示将在纽交所或纳斯达克申请ADS上市,拟募资金额1.5亿美元。8月9日,玖富数科向SEC更新招股书,新版招股书显示,玖富发行区间价为7.5美元至9.5美元,最高融资8455万美元。

  据官网介绍,玖富数科旗下拥有数字科技、数字账户、数字普惠、数字财富、数字国际五大业务板块,各大业务板块拥有自己的系列创新产品品牌(如图所示),包括玖富普惠、易美健、玖富万卡、玖富钱包、悟空理财等,并控股或参股了保险经纪、基金销售、银行、融资租赁等多个具有牌照资质的机构。

  其中,玖富普惠是全面承接玖富数科旗下P2P网贷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也是玖富数科旗下唯一从事网贷服务业务的法人主体。玖富普惠全称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月10日注册成立,注缴与实缴均为20亿元。

  截至7月31日,玖富普惠的借贷余额为473.60亿元,当前出借人数量为49.29万人,当前借款人数量为364.57万人。

  网贷之家监测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全国P2P网贷平台贷款余额排行榜上,玖富普惠仅次于陆金服(约940亿元)与宜信(796.56亿元),排在第三位。

  玖富普惠净利三年间翻了近150倍,身后是投诉量的增长

  招股书显示,2016年到2018年,玖富数科的净收入分别为22.61亿元、67.42亿元和55.56亿元;同期净利润三年间的涨幅则较大,分别为1.62亿元、7.24亿元和19.75亿元,三年中净利润同比最高涨幅曾达到过346.91%。

  而据P2P网贷平台玖富普惠官网披露的财务数据,玖富普惠的2016年营业收入为5857.26万元,净利润也仅为594.25万元。2018年的营业收入飙升到28.62亿元,净利润也达到8.76亿元,即同期整个集团净利润的44.35%是由玖富普惠贡献。

  三年过去,2018年玖富普惠的营业收入相比2016年翻了48.86倍,净利润则翻了147.41倍。

  净利翻倍的同时,玖富的投诉量也开始增多。据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披露,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协会的投诉量排名中,玖富万卡位列第16位,而前15位中有10家属于“已立案”或“公安受理”等状态中的平台,仅5家目前属于正常运营的平台。截至8月16日,在聚投诉“玖富投诉专题”中的13起集体投诉中,有7起(超50%)集体投诉的主题或主要内容中出现“高利贷”、或“变相收取费用”。

  同时,2016-2018这三年,也是中国网贷行业进入互金整治时代,从“双降”到“三降”不断压缩行业存量和出借人、借款人规模的三年。

  旗下子公司曾被范冰冰告上法庭,医美签约合作方需全额承担履约保证金

  据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2018年玖富普惠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玖富普惠官网信息共同披露,玖富普惠持有易思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8.38%股权,该公司系玖富普惠在医美消费金融场景的控股子公司,图中所示的“易美健”品牌的工商注册及运营主体即为该公司。

  记者发现,易美健曾经被娱乐圈明星“范爷”一纸诉状,告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7月31日庭审记录,范冰冰作为原告方表示,其发现了易美健未经同意擅自在涉案公众号中使用范冰冰照片作为配图,并用于商业宣传推广。法院经过庭审认为,易美健的行为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庭审中,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2018)京长安内民证字第11800号公证书上载明:易美健涉案公众号宣传中显示有“动动手指,选择易美健,您将获得0门槛0担保0负担”、“你美丽我先付易美健”等字样。

  记者发现,对于属于签约合作关系的医美诊所,亦被易美健直接要求承担履约保证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月25日一则关于宁波海曙米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与易美健保证合同纠纷的庭审记录显示,易美健与海曙米丽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海曙米丽公司需要向易美健支付履约保证金。双方所签《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载明:“双方于2018年4月4日签订如下保证担保协议书”并约定海曙米丽公司以其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为所有借款人的医疗美容分期借款提供还款担保。”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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