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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未婚生育可否享受生育津贴:履行缴费责任即可
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回答关于未婚生育女性可否办理生育津贴的问题时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没有门槛。她表示,各地可能有提出相关要求的情况,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温孟馨 刘世炯)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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