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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限购新政:非沪籍人才购房社保年限由5年降至3年

2019-08-30 11:06:47 21世纪经济报道

  临港新片区正式出台住房限购新政:非沪籍人才购房社保年限由5年降至3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卢常乐 上海报道

  8月30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若干意见》在第七条中指出要加大对人才住房的保障力度,提出坚持职住平衡,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以市场供应为主、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

  《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扩大租赁住房配套建设渠道,以及给予规划土地政策支持等重要具体举措。

  临港新片区在售住房项目,图/卢常乐

  在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方面,《若干意见》指出,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除此之外,《若干意见》还提出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将部分限价商品房在房源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转为人才公寓使用。

  而在人才租房政策方面,提出了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政策。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公租房中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另外,为了扩大租赁住房的配套建设渠道。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中还提出了,商业办公用地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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