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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科:应尝试在国企改革中引入优先股改革

2018-09-07 17:32:2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7日电 题:《苏培科:应尝试在国企改革中引入优先股改革》

  作者 苏培科(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近日,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全面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选取约二百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政策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力求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

  国企改革不要“趁火打劫”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股权转让、混合发展的模式来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改变国企低效运营的现状,但从改革运行的结果来看,前些年各地拿出来搞混改的项目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民资积极性和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积极性也不高,担心主动与民营企业发生关系后说不清道不明,索性观望。

  最近还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在这一轮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爆仓后,迎来了一批新的“趁火打劫”者,一些质量较好的民营企业控股权纷纷落入了国有企业的口袋,当然也有少部分是主动“抱大腿”,但大部分是迫不得已,毕竟目前能拿出钱的可能就剩国资背景的机构了,民营企业大部分处于高负债和高利率借贷,普遍压力较大,于是一些大股东出现债务危机的好资产就成了国企争夺控股的目标。

  今年以来,各类国资公司成为A股公司控制权转让市场重要生力军。据媒体统计,上半年国资拟参与或已完成的控制权交易涉及上市公司16家。从收购方实控人看,3家为国务院国资委,2家为地方政府/机关,2家为中央事业单位,剩下9家为地方国资委。当然,这只是一部分,实际上最近大量民营上市公司都在与国企谈控股权转让和流动性拯救的方案,相信今年年底的数据会更惊人。

  从刚刚公布出来的“双百行动”名单来看,共有404家企业入选,包括224家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180家地方国资企业。从这404家企业来看有几个特点:一是上市公司(39家国企上市公司公告入选“双百企业”名单)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和员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的比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了“双百行动”名单;三是经营困难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果这次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真的能够摆脱体制机制束缚、搞活经营效益、提高国有企业公司化治理水平,则国企改革才能真正见到效果和落到实处,这次既然采取试点先行的措施,那就应该鼓励这些试点企业大胆尝试,不要千篇一律和受到过多约束。

  国企改革可引入优先股制度

  笔者一直呼吁国企改革引入优先股制度,因为优先股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在美国次贷危机时,优先股的这一特点在美国发挥了重大作用,美国政府在救助AIG时,为了避免国有化后的行政干预,国家股东只体现国家投入资金的成本,而不干预公司的私人治理结构,避免了国家资本干预企业经营,从而发挥了优先股独特的作用,避免了“国进民退”的危害。如果中国能够利用优先股这一重要特点,对国有上市公司和上市央企的公司治理注重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定会对国企改革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要想提高国企央企的公司治理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将竞争性国企的国有股全部转换成长期优先股,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聘请最好、最懂行的优秀职业经理人来打理企业,让国企和国有资产脱胎换骨,实现国企管理从管企业走向管资本,从而避免“外行管内行”的局面。

  国有股转成优先股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会大幅提升,在当前应该是国企改革的最好路径。国有股转化优先股无非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再分配,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流失,而是通过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率,防止一些流于形式的改革并避免贱卖国有资产的行为。且国企改革不宜急于快速私有化,避免成为少数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简单、快速私有化并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之路,否则狂欢之后很可能是一地鸡毛。(中新经纬APP)

苏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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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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