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债市互联互通迎关键一步 央行证监会统一两市评级资质

2018-09-12 14:17:03 经济观察网

  债市互联互通迎关键一步 央行证监会统一两市评级资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迎来关键性的一步。

  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围绕着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表示,《公告》无论对债券市场来说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不同的债券品种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但不同债券市场在准入、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方面的差异也逐渐暴露出弊端,统一债券市场监管的呼吁已经存在多年。

  其认为,公告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预计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还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继续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统一化进程。

  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联合监管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由央行和交易商协会认可,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由中国证监会认可,只有东方金诚、新世纪等部分评级机构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开展评级业务,部分评级机构则是利用不同的法人实现在两个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部分评级机构只有在单个债券市场开闸评级业务。

  《公告》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公告》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分支机构和自律组织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必要时可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联合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同时,将建立健全评级监管及自律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并将逐步统一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此外,《公告》还对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防范利益冲突,统一评级标准,保证评级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中信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明明表示,公告出台有三方面缘由:一是早些年信用评级行业受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多头监管,监管政策传导以及信息披露相互交错造成无论是评级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评级标准的设定均存在管理漏洞和级别失真现象。

  二是大部分评级机构都有两个招牌,比如中诚信国际和中诚信证评、联合资信和联合信用,分别针对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进行评级,但同一家公司给出来的不同产品级别不一致,造成一二级市场定价和投资乱象,因此现阶段评级公司的业务合并也是大势所趋。

  三是随着远东资信、鹏元和大公逐步受到处罚,以及境外评级机构的步步紧逼,监管机构和市场投资机构也意识到统一国内评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信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明明同时表示,公告也重点申明了未来多头监管走向统一后的权利和责任,诸如人民银行、证监会以及交易商协会将规范评级机构资质审核或注册,同时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以方便投资更加清晰的辨别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另外,强调了未来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给予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打消买卖级别和违规评级的乱象,这对于推动国内评级行业健康发展也是必要举措。

  俞春江表示,《公告》无论对债券市场来说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具体来说:第一,这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不同的债券品种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相对分割的债券市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我国债券市场蓬勃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但不同债券市场在准入、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方面的差异也逐渐暴露出弊端,统一债券市场监管的呼吁已经存在多年,央行在年初也多次提出要开展统一债券市场方面的工作,国务院金稳委的会议中也提出了类似要求,这次公告是对金稳委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

  第二,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债券市场相对分割带来了对评级机构的多头监管,评级机构遵循监管和自律规定的成本居高不下,因而评级行业多年来也在呼吁监管机构能逐步统一监管,这次公告也是对评级机构呼吁的一种响应。

  第三,对债券市场参与方来说,评级机构既发挥了发现信用风险方面的基础作用,但评级行业发展的不成熟,比如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标准不一致等现象,也给投资人带来了较大的困扰。此次公告对同时在两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事实上开始实施统一监管,对提升评级执业质量,促进评级机构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供了制度基础。

(编辑:万可义)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