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2日电(罗琨)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围绕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截图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推动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
公告指出,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
这意味着,此前只能在单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机构,此后可同时在两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债券市场一直处于“五龙治水”的多头监管状态,不同的债券品种需要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
“债券市场相对分割带来了对评级机构的多头监管,这使得评级机构的成本居高不下,评级行业一直呼吁监管机构能统一监管,这次公告可以看做是对评级机构相关诉求的回应。”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称。
他进一步指出,对债券市场参与方来说,评级机构具有发现信用风险的基础性作用,但评级行业发展的不成熟,比如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标准不一致等现象,也给投资人带来了较大困扰。此次公告对评级机构开始实施统一监管,对提升评级执业质量,促进评级机构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打下了制度基础。
鼓励评级机构兼并重组
公告指出,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更好地聚集人才和技术资源,促进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
俞春江指出,上述规定意在消除两个债券市场评级标准不统一的情形,减少部分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套利空间,有助于抑制评级机构间的评级标准竞争,提升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联合资信副总裁李振宇此前撰文指出,由于评级行业的评级技术和方法、违约率以及市场公信力等都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市场检验,决定了评级行业不适合小而散的发展方式,而是趋于强者恒强,因此行业内的兼并与收购是行业整合的重要方式。
李振宇建议,对我国评级行业来说,应当坚持市场化道路。从行业内整合情况来看,监管层在对级别竞争、价格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推动评级行业优胜劣汰,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声誉和竞争力。从行业间整合情况来看,国内评级公司应审时度势,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与企业信息提供商、大数据公司、模型公司、咨询公司等上下游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或者兼并重组,从而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
充分发挥监管合力
公告指出,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对开展债券市场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现场及非现场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自律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联合调查。
事实上,在近期交易商协会与证监会便联手开展现场检查,并同步处罚评级机构大公国际,成为发挥监管合力的范例。
俞春江预计,在各监管部门成为“一致行动人”的监管模式下,监管部门对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明显强化,评级机构的发展将趋于规范。此外,“一致行动人”监管模式有助于消除分头监管为部分评级机构带来的套利空间,增强监管的公平性,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评级机构竞争。
俞春江指出,公告只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预计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还将出台其他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统一化进程。(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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