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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挤压养殖业发展 两部门出手了

2019-09-12 07:22:00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

  有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影响养猪大计!两部门集体出手了

  近一段时间以来,生猪和猪肉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以北京双井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为例,猪瘦肉价格达27元一斤,肋排价格达到了35.6元一斤。

  猪肉价格已成为近期国家关注的问题。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规划我国生猪产业未来发展,促进转型升级。9月11日,国新办又就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举办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表示,生猪产能持续下滑、猪肉价格上涨较快,原因有三个,包括“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一些地方不当行政干预。

  湖北南部某地一位养殖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由于环保设施不过关,环保督察后要求一个较为集中的养殖区整改,而当地政府则直接对该养殖区域养殖户全部取缔,把原本不属于禁养区的区域划为禁养区。

  于康震表示,下一步将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坚决纠正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防止一些地方借环保和防疫为由“甩包袱”和不作为,搞“一刀切”。

  专家:个别县区打造 “无猪县”

  近日,针对养猪行业产量、猪瘟、环保等问题,多位行业内专家进行了集中解答。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吴根义介绍,当前影响生猪产能下降的最主要原因是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同期叠加的影响。

  其中,按照当前防疫的要求,一旦发现疫情,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都需要进行扑杀。据媒体分析,截至目前,全国因非洲猪瘟已扑杀生猪1000多万头,严重打击了养殖场户的积极性。

  吴根义说:“因为生猪等畜禽养殖不能给当地政府带来税收,还要占用土地,需要当地政府承担防疫、食品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风险和被追责的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等畜禽养殖业积极性不高,甚至借着环保的名义打击和挤压养殖业发展。”

  同时,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较为复杂,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让养殖户对复产的信心不足。中国农科院研究员朱昌雄称,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复杂,在生猪养殖、屠宰、输送、消费过程中都有可能传播。同时,非洲猪瘟病毒基因类型多,数量庞大,免疫逃逸机制复杂多样。现阶段已研制的一些疫苗并不具备完全消灭非洲猪瘟病毒的能力。

  数据显示,母猪和生猪存栏持续下降,截至今年7月,生猪存栏同比下降32.2%,能繁母猪同比下降31.9%。

  一些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取缔养猪场,也成为生猪存栏下降的原因之一。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公司研究员贾生元介绍,《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区域,禁止建设省级政府确定规模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

  现实情况是,禁养区却成为了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利器”。浙江大学教授罗安程介绍,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如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无猪县”。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上述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了视频会,明确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绝不能打着环保的旗号,借改善环境质量之名,随意扩大禁养区的范围。

  苏克敬表示,要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情形,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

  于康震表示,农业农村部下一步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进一步明确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加强禁养区划定情况的备核,对禁养区内易地搬迁的规模养殖场,要求地方落实养殖用地,优先支持异地重建,避免“一关了之”。

  液态粪肥还田不是排污

  我国畜禽粪污产生量巨大,每年达38亿吨,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率不足70%。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畜禽养殖业COD排放量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6%,占全国总量的近一半。

  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盛清凯介绍,据了解,一些地方常常将沼液等液态肥视为污水,将还田视为向农田排污,而予以禁止,还有的将液态肥还田混同于灌溉或排放污水。这些误解,都对粪污资源化渠道的畅通产生了不良影响。盛清凯建议,应正确判断沼液等液态粪肥还田的性质,不是排污、不是灌溉,而是施肥。

  与此同时,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董仁杰称,截至2018年底,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仅为49.1%。调研发现,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乱堆乱倒则比较普遍,严重影响农村环境质量。

  董仁杰建议,要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配备基本环保设施,依法配备雨污分流和粪污贮存腐熟等设施,为粪污资源化提供基本硬件保障,保证粪污“存得住、能腐熟”;要改进粪肥积造和施用方式。引导和支持粪污资源化方式的创新,通过培育粪肥经纪人队伍,提高各种形态粪肥的商品化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彭绍宗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7亿元,主要是支持畜牧大县开展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降低规模养殖企业环保成本;拟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每县最多补助3000万元;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给予一次性补助。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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