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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何时公布结果?统计局回应

2019-09-16 11:49:5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6日电 在国新办16日早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进展,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统计局将在9月份和10月份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审核,之后择机适时发布经济普查公告,公布主要数据结果。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 来源:中国网

  付凌晖介绍,经济普查是我们在和平时期一个重要的社会动员。按照普查条例的要求,经济普查每五年举行一次,一般是在尾数逢3或者逢8的年份举行。2018年进行了第四次经济普查,这次主要普查对象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调查对象。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协作下,在相关普查对象的配合下,经过160多万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完成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环节。在8月底的时候,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普查结果汇报,肯定了目前总体普查情况的阶段性成果。

  付凌晖称,应该说,第四次经济普查为摸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状况提供了非常好的依据,也为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基础。我们知道,中国经济是快速发展的经济体,内部结构随着经济发展发生了比较快的变化,通过普查能得到更基础、更全面的资料。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在9月份和10月份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审核,之后择机适时发布经济普查公告,公布主要数据结果

  付凌晖表示,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三项比较重要的工作:

  第一,根据国际惯例,经济普查之后会对普查年度的经济总量进行修订。因为获得了更详细的资料,根据普查资料对2018年经济总量进行修订。同时对历史年度,也就是这次普查和上次普查之间历史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修正。

  第二,在这次经济普查获得新的数据资料基础上,将进一步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根据这次普查结果,我们将实施GDP核算下算一级,由国家统一核算地方GDP。在地方核算GDP过程中,因为存在跨省交易和重复计算的情况,过去一直有地方GDP加总大于全国GDP的情况,因为核算体制是分级核算体制,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将实施GDP统一核算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将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数据资料。第四次经济普查之后获得大量二产和三产的数据资料,怎么样利用好这些数据资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也是下一步要重点做的工作。(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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