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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大院官方微博消息,17日上午,该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图片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大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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