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据贵州发改委官网消息,12日,贵州发改委会从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配套设施、开拓农村汽车市场、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监管等方面对此前印发的《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作了相关解读。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彭显华介绍,《通知》提出了14条促进汽车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贵州汽车消费市场潜力。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通知》提出,年内推广使用甲醇汽车10000辆;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市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推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和停车费优惠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为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通知》提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禁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转入贵州。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通知》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都必须符合国六B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补助政策的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配套设施,《通知》提出要制定实施建成小区停车位改造方案,确保新建小区按户均1:1比例配置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按高于1:1比例配置停车位,规划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19年10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措施。
为开拓农村汽车市场,《通知》提出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这是因为目前贵州省农村居民汽车保有量非常低,农村汽车消费市场空间还很大。
为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监管、提升汽车购买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提出大力推广实施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创新汽车金融产品;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将相关政策落实纳入12315维权电话受理范围,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消费监测和重点工作督查等。
《通知》还提出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适时取消贵阳小客车专段号牌摇号。在《通知》印发后,贵阳市主动作为、积极响应,采取更大力度的措施,于9月10日向社会发布政府令,全面取消限购政策,落实《通知》明确的政策措施迈出了关键扎实的步伐。(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