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节前对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穗发宣报道:
19日上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宣讲会,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地区餐饮行业协会、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以及部分知名餐饮企业参加了会议。
中秋、国庆假期双节将至,节前,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是否明示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内容,经营者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
据悉,根据《规则》,餐饮业经营者销售商品以及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并公开标示价格和收费标准。为避免广州餐饮业出现类似“天价鱼”“天价虾”的事件,《规则》规定,餐饮业明码标价的基本要素包括商品(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位和价格(收费标准),对于有规格、等级、产地、品质等要求的还应当予以标示。
部分经营者偏好使用“时价”标示代替价格波动大的鲜活产品的价格。《规则》要求,时令性较强、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鲜活商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的位置标明当日价格。称重计价的菜品需现场称重,并经消费者确认。
为避免纠纷,《规则》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两单制”,即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订单,列明拟消费项目的名称、单价、数量和价格等,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经营者再提供商品或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介绍,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凭证,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