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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即日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批准合并

2019-09-20 11:58:3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0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官方微信20日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四方面要求。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在自然资源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表示,现阶段开展“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原因有三点,一是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这两项改革创造了条件;二是这两项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具体的重要成果;三是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英明和正确,对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 来源:国新办网站

  赵龙进一步解释到,这次的改革特别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我们评估是为了达到两个效果:一是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使大家有更多的精力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监管。

  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通知》规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通知》明确,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通知》要求,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对现有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清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立的各类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

  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支持各地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和文书下载打印等服务。

  赵龙表示,这次明确要求,凡是法定以外的要件和程序一律取消或者撤销。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对自己内部的要件和程序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同时要规范、简化、标准化,要把要件和程序公布出来,公开、透明、一目了然。在这方面也欢迎企业、媒体,包括各个方面及时发现这些问题,一旦发现还有自设要件、自设程序的,可以反映或者投诉,我们将认真严格的进行纠正,严重的还要做严肃处理。(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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