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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宽合规电动车办理登记时限

2018-10-31 09:22:17 北京商报

  北京放宽合规电动车办理登记时限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于新怡

  10月30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通告,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以及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等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该《规定》在申请材料、登记时限、办理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较大幅度的精简或放宽,11月1日前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4月30日前均可办理注册登记。

  在登记时限上,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了方便在《条例》实施前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规定》对该部分既有的电动自行车放宽登记时限至明年4月30日。

  同时,在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上,《规定》也予以简化。电动车车主仅需要到非机动车登记站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将免费帮助复印。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拍摄车辆照片后,会制作并免费核发号牌及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均不收取工本费。

  《规定》指出,公众可自愿选择到全市任意一个交通支(大)队的非机动车登记站进行办理。北京交管部门也正在进一步拓展服务站点,使相关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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