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家族信托避债、传承有条件 37号文如何助推穿越财富迷雾

2018-11-08 08:31:34 21世纪经济报道

  家族信托避债、传承有条件 37号文如何助推穿越财富迷雾

  本报记者 张奇 北京报道

  为了促进财富管理人士更准确地理解家族信托,推动家族信托市场更好地发展。将于12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三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将专设“21世纪财富管理主题论坛:穿越财富迷雾”,深入探讨家族信托、财富管理。

  目前,37号文对家族信托业务的影响正慢慢浮现。

  今年8月,银保监会信托部下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37号文”),多位家族信托从业人士均表示,该文对家族信托进行了规范定义,有正向作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37号文规定的1000万门槛等要求也确实对业务拓展带来了一些影响。

  “门槛提高之后,当下需求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远期空间仍旧很大。随着中国社会财富越来越多,保护与传承的需求肯定会越来越强。”一位信托公司人士称。

  不过推动家族信托长远发展,较为迫切的事情是让市场树立准确认识。由于绩效压力等原因,部分客户经理宣传时,可能会强调效果而忽视前提条件,导致了一些市场误解,如家族信托一定可以避税、避债等。

  “家族信托避债有前提条件,首先,家族信托设立要在债务条件产生之前;其次,信托财产来源要合法;第三,财产不应为共有财产。”瑞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昊称。

  37号文规整伪家族信托

  37号文之前,存在一些以理财为目的、名字叫“家族信托”,但期限特别短,受益人方面没有具体安排的伪家族信托或类家族信托。

  有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对家族信托进行定义是好事,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不是要规范那么严格,是另外需要探讨的事情。“我觉得门槛(1000万)规定得比较死,对中产家庭是有影响的,并非只有超高净值客户才需要家族信托。”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称,作为被监管机构,肯定要遵守新规,现在家族信托都会统一1000万起,1000万以下的业内不再冠以“家族”,比如现在业内出现家庭信托、财富管理信托等。

  当然,37号文发布之后,并不意味1000万以下就不能做家族信托,也可以做,只不过要受资管新规规制,成本可能会提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虽然37号文一定程度抑制了当前市场需求,但市场普遍对发展前景乐观。

  “现在市场培育得比较成熟了,监管态度也比较明确了,不仅允许做,还支持做,做了不受资管新规限制,对于很多摇摆不定的信托公司来讲,家族信托会是一个大的业务方向。”王昊认为。

  有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部分对公业务的客户,会主动去问信托公司是不是可以做家族信托,倒逼着公司转型。

  避债、传承有条件

  不过,目前委托人对家族信托理解有些需改进之处,家族信托能否避债为其中之一。

  据了解,家族信托避债是有前提条件的。

  首先家族信托设立要在债务条件产生之前,即设立信托时,不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意志。此外,委托人设立信托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自己完全支配也非常重要。如很多人没有婚前、婚后财产协议,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取得配偶同意,私自去做家族信托,肯定是有问题的。

  从国外普遍的角度考量,如果想避掉债务纠纷,那么对信托的控制要注意,不能保留过多控制权。

  “中国跟国外不太一样,中国《信托法》明确委托人与受益人有同样权力,也就是说在中国设立的信托,委托人是可以保留控制权。如果有人单纯从委托人具有控制权的角度挑战家族信托,目前是不太可行的。”王昊称。

  除了避债外,当前不少委托人还纠结于如何选择境内外家族信托。多数从业者均表示,境内资产最好做境内家族信托。据了解,境外家族信托的优势在于:历史长,判例多,选择性多,专家多,使得确定性更高。不过境内家族信托也有优势,如处理境内资产方便等。

  “国内《信托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以及相关法规,已经可以支持本土信托实现离岸信托几乎所有功能,所以委托人不必过于担心。”前述家族信托人士称。

  随着市场对家族信托的认识逐步加深,行业将逐渐步入发展快车道。

  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7—2018》,截至2017年底,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成立了专业化家族团队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国内存量家族信托的规模合计超500亿元,存量产品数千单。

  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近日撰文称,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也是未来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发展家族信托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信托公司只有围绕“受托人”的功能定位,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深挖信托制度本源价值,全方位提升自身实力,才能抓住未来家族信托发展的历史机遇。

(编辑:冯方)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