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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民企融资压力需差异化投贷联动产品 股权投资规范操作仍待解

2018-11-13 07:13:47 21世纪经济报道

  破解民企融资压力需差异化投贷联动产品 股权投资规范操作仍待解

  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随着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从股权、债券、信贷三大维度助力民企融资,兼顾股权与信贷功能的投贷联动正成为不少银行加大民企融资支持的主要工具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继2016年银监会在国内五个高新园区给予首批10家银行投贷联动试点后,当前杭州银行、齐鲁银行、徽商银行等都在积极申请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资格,以此提升对高新技术民企的融资支持。

  “通过投贷联动能让当地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获得更低融资成本的资金支持,也是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大力支持民企融资的新路径。”一家拟申请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资格的银行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一家投贷联动首批试点银行科技支行负责人王强(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经历两年的发展,目前银行内部围绕投贷联动业务设立专营组织架构(专营科技支行)、独立经营管理团队与专项业务考核机制,为上海张江园区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逾10亿投贷联动资金。但王强坦言,银行在企业股权投资方面的操作流程“尚未明确”,无形间制约银行投贷联动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

  破解科创民企新资金压力

  王强回忆,在相关部门要求从股权、信贷、债券三方面助力民企融资后,近日他所在的银行内部专门开会讨论如何扩大投贷联动规模支持科创型民企发展。

  “银行领导要求投贷联动运营部门一面持续弱化企业成立年限、收入财务指标与担保等指标,加大对企业经营团队技术研发与业务拓展能力的考核,将投贷联动业务从成熟期企业扩展到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初创期企业;一面将投贷联动业务从满足企业单一业务需求,延伸到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他透露。因此银行内部正在讨论针对投贷联动的内部资金成本核算、不良坏账容忍度、尽职免责等方面建立新的差异化政策,研发新的科创型民企专用评级模型,为业务范畴持续扩大做准备。

  在王强看来,之所以采取上述措施,一是为了让更多科创型民企发展得到资金支持,二是有效解决此前去杠杆进程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给科创型民企带来的新资金压力。

  此前他针对当地高新园区部分科创型民企资金需求开展调研发现,除了科创型民企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需要大量经营性贷款,当前他们还遇到不少新的融资烦恼,比如有些PE基金遭遇去杠杆进程而出现募资困难,导致项目投资款迟迟不到账,令不少初创型科技企业遇到资金瓶颈;此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部分科创型民企成长放缓,无法达到VC/PE基金提出的业绩成长要求,只能斥资回购部分股权导致资金压力骤增。

  与此同时,不少科创型民企在通过海外并购加强自身产品技术含金量时,趁着此前人民币汇率较高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购汇支付海外收购款,导致当前资金压力捉襟见肘。

  “围绕企业不同融资需求,我们正设计差异化的投贷联动产品。”王强透露。针对企业回购股权或创投资金迟迟不到位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只要企业产品具有高技术特点与市场拓展前景,他们考虑设计一款短期过桥贷款产品先满足企业回购股份与持续运营的融资需求,等到企业迎来新一轮股权融资,银行再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新创投股东实现项目退出;针对企业海外并购所造成的资金吃紧压力,银行内部正设计基于投贷联动性质的并购贷款产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相比其他民企动辄逾10%的年化贷款利率,基于投贷联动的并购贷款、短期过桥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可以降低至8%左右。”他透露。为了进一步扩大投贷联动对民企融资的扶持力度,银行内部还计划不再设定单个项目投贷联动额度上限,而是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要,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敲定具体的资金扶持额度。

  股权投资操作“尚未明确”

  投贷联动对科创型民企融资支持力度加大,也令王强日益担心股权投资部分的业务操作难度水涨船高。

  他坦言,由于相关部门尚未允许试点投贷联动的银行成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因此多数首批试点银行对科创型民企的股权投资业务,只能通过一些有合作关系的PE基金或银行关联机构“代替”行使股权投资职能。

  “这既造成银行股权投资收益的损耗,因为这些代持机构要从股权投资业务收取15%的管理费,又导致项目退出操作难度加大——有时银行需要与代持机构协商项目退出时机与具体操作方式,一旦项目迟迟不能退出,银行还需要寻找新机构回购这部分企业股权,导致操作成本增加与收益持续缩水。”他指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为了缓解股权投资部分的退出难度,个别试点银行曾考虑发行由银行与合作PE基金共同担任管理人的PE理财产品接盘投贷联动里的企业股权投资业务,但随着《资管新规》出台,银行发现这种做法存在违规问题,只能不了了之。

  最终,多数试点银行纷纷引入认购企业期权的操作模式,一方面从签订期权协议到行使期权协议需要相当长时间,可以等待相关部门出台银行投资子公司政策,再将期权认购协议转化成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另一方面这也能规避银行的股权投资风险——一旦企业因经营不善等问题遭遇生存困境,银行可以不行使期权认购协议。

  “这只能是过渡性方案。” 一位试点投贷联动的城商行银行投行业务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投贷联动的实质,是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补偿贷款利率的“损失”,从而让科创型民企长远发展能获得足够的低息资金支持,若银行得不到股权投资收益,只能提高贷款利率维持业务收支平衡,无法有效解决科创型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他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需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尽可能降低代持或期权认购所造成的收益损耗,另一方面试点银行内部还需持续提升股权投资的专业化运作能力,寻找优质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获取稳健回报,为降低科创型民企融资成本创造良好环境。

  “通常,股权投资需要至少5-7年才能发挥对银行贷款利率偏低与坏账风险的补偿作用,且投贷联动回报周期与银行出现坏账风险并不同步,因此银行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坏账风险容忍政策与业绩考核机制,才能激励银行团队加大对科创型民企投贷联动的支持。”这位投行业务负责人指出。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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