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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营管部:已处理30起拒收现金行为

2018-11-14 15:23:35 每日经济新闻

  人行营管部:已处理30起拒收现金行为 拒不整改的将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每经记者 边万莉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自北京地区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截至目前,人行营业管理部已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知名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此外,人行营业管理部特别强调,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银行仍在正常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家知名企业被约谈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人民银行于7月13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 10 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人民银行启动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后,长沙、合肥、太原等各地中心支行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推进拒收现金整治工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人行营业管理部了解到,自北京地区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截至目前,人行营业管理部已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知名企业。

  关于拒收现金的行为类型,有的是停车场、餐饮店等企业对员工管理不严,导致员工为了个人方便而拒收顾客的现金。有的是企业盲目跟风“无现金”错误的宣传,错误地认为不收现金就“高端”了。有的是公共服务类单位“换位思考”意识不够,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多种情况,收费窗口只能刷卡、刷手机,不能收取现金,给没有银行卡、手机支付的群众造成了不便。有的是企业以互联网新业态为名,明明店面内有人,完全具备收取条件,却不收取现金,既让消费者反感又触犯法律。

  人行营业管理部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公告》规定的确实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人行营业管理部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严肃态度,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不得拒收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形成了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但是,出现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的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对此,《公告》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关于“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情形,人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给出了答案: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 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商户对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政策有误解,误以为1角、5角纸币也已经停止流通而不收取。人行营管部特别强调,实际上,1角、5角纸币仍可流通,银行仍在正常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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