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2日电(张燕征)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黑龙江将严禁违规在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选址建设主题公园。
黑龙江大兴安岭资料图 中新经纬 张燕征 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对主题公园进行合理界定范围、明确规模等级,严格执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拟开展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库中,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告知环保要求,并指定专人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此外,在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将与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把严格用地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核准程序、严控房地产倾向、严防地方债务风险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科学论证主题公园项目的数量和布局,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坚决杜绝新建主题公园项目带病审批、带病过关。
其中,文化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重点(重要)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其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将严禁违规建设主题公园。
事实上,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文共5大项17条,对主题公园开发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具体界定和规范。
景鉴智库创始人、中国主题公园研究院研究员周鸣岐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黑龙江省出台的新规可视为对去年五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
“一般建设主题公园的地方都在城市近郊或者流量景区附近,这也导致很多地产开发企业打着发展‘主题公园’的旗号进行大规模圈地。新规出台对主题公园的建设区域进行了具体限制,能够有效防止房地产企业在文旅领域的盲目发展与资源浪费,并且有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周鸣岐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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