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了!这家房企14次违规买理财产品 董事长要去培训18小时
南都讯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因违规被香港上市委员会批评,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四名现任董事遭谴责!
南都记者从港交所获悉,房地产企业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286,HK)违反了香港《上市规则》,而数名现任董事亦违反《董事承诺》。
据披露,该个案涉及辰兴发展在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期间未有就14项交易(全部均为认购理财产品)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而董事知悉该公司违反了《上市规则》而未有即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漠视合规事宜。
港交所查询后却无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港交所披露,上市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就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及《承诺》所载的责任展开聆讯。
港交所称,此次涉及该辰兴发展在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期间未有就14项交易(全部均为认购理财产品)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其中12项认购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余下两项构成主要交易(统称“有关投资”)。
据悉,该公司的有关投资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公告及/或通函及事先取得股东批准等规定。
与此同时,相关董事批准了该公司认购理财产品,但事前未有在《上市规则》第3A.19条所界定的指定期间(《指定期间》)内,就其认购理财产品计划向该公司合规顾问征求意见,亦未有促使该公司准备规模测试。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董事于2017年3月29日港交所开始其查询后首次发现公司的有关投资可能违反了《上市规则》,却并无采取任何行动。该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及12日一再认购理财产品,继续违反《上市规则》。
在2017年10月19日,辰兴发展刊发公告说明有关投资的详情,并承认其未有遵守《上市规则》项下适用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该公司取得控股股东确认其已批准、确认及追认两项主要交易。
董事等须在90日内完成18小时培训
港交所称,辰兴发展未能遵守《上市规则》有关须予公布交易的规定,剥夺了投资者及时知悉公司认购理财产品的权利,以及股东就公司订立需要事先取得股东批准的有关交易进行表决的权利。此等违规有损市场持正操作,亦削弱投资者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
港交所进一步表示,董事知悉该公司违反了《上市规则》而未有即时採取补救措施,严重漠视合规事宜。
上市委员会又作出了相关的指令,要求相关董事须于新闻稿刊发起(2018年12月12日)计90日内,完成由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董事学会,或上市部认可的其他课程机构所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及董事职责的18小时培训(“培训”),包括4小时有关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连交易的培训;及在培训完成后两个星期内向上市部提供由培训机构发出其遵守此培训规定的书面。
此外,上市委员会要求,辰兴发展须于培训完成后两星期内刊发公告,确认已全面遵守上述指令。
值得关注的是,辰兴发展须向上市部提交有关上述公告的拟稿供其给予意见,并仅可在上市部确认再无其他意见后才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