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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雷克萨斯4S店现俄罗斯套娃式加价

2018-12-13 11:55:00 华商报

  雷克萨斯连环加价套路套路无人能敌!

  继11月26日《华商报》、参谋长说车、新浪西安汽车、爱卡汽车、太平洋汽车以及《汽车之友》等多家媒体曝光雷克萨斯品牌加价行为后,引起车主强烈共鸣。

  有消费者联系我们并表示,自己想买雷克萨斯车型,却因加价下不了决心,希望媒体能陪同去购买。于是,记者陪同前去,见证了整个买车环节。可以说,整个过程一波三折,雷克萨斯加价套路一环接一环!

  加价加到能“管控风险”

  雷克萨斯明知故犯

  消费者来到西安一家雷克萨斯4S店进行购买咨询。该店销售顾问了解需求后,经过系统查询表示恰巧有3台将要到店的车辆,只要选装2万元装潢就可快速提车,否则年前无法提到车。

  根据该店销售顾问的计算,一辆标价35.9万元的新车,全款购车基本上要花45万元左右。其中,裸车价35.9万元,按雷克萨斯流程,落地车价还包括:3.1万元保险,1.2万元延保,2.3466万元装潢、三年联保2万元(预估)+首付31.5750万元(金融确认书)。

  如果以为额外多掏了2万元就能提车了,那就算不上“一环套一环”了。想尽快提车就要分期付款,而分期付款就要再多掏1.5万元的“杂费”。这些“杂费”包括:8000元金融服务费、2000元公正抵押、5000元的押金(还款保证金)。

  或许是买车过程中对每项费用的刨根问底让销售顾问感觉到了“风险”,销售顾问借故接打电话离开洽谈室。随后出现一位自称该店DCC主管的人员接待消费者,解释说之前接待的是新来一个多月的实习销售人员,而对于之前的商谈内容也立马改口:“不选装潢也可以,订裸车就可以,只不过要4月底左右提车。”

  几分钟前销售人员还查了系统说有3台车,颜色都已明确,突然换个人就没车了?这个翻脸速度比翻书还快。

  加价第一环:什么都别说,先加装潢

  第一家店购车无果后,消费者一行再次前往西安另一家雷克萨斯4S店。比起第一家雷克萨斯店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家4S店让我们明白即使签订了销售合同,依旧不能顺利提车!

  这家4S店的销售顾问首先给消费者做了一个心理建设——雷克萨斯加价由来已久,所以正常:雷克萨斯车型的加价与其他品牌新车销售的短期加价不同,雷克萨斯的加价往往会持续3-4年,且加价车型非常多。这些年大家都是加价才能买到车,购车少不了要加价。

  进行了心理建设后就开始漫长的加价套路,第一步就是加装潢。当消费者询问雷克萨斯ES300h要加装潢吗?销售顾问明确回答,:“加!装潢有四个套餐可选,也可单独自选,但金额不得少于2万元。相比之下套餐更划算。”这就是赤裸裸地强制要求购买装潢,且有最低消费要求。而这些加购的配件价格明显远高于市场同类平均价格。

  加价第二环:买了延保才有可能提车

  加完装潢再强制延保,还必须买最贵的!消费者无奈接受加装潢后,雷克萨斯的销售顾问直接抛出:“全款车价、2万元装潢,肯定不卖给你!还要再做业务,否则年前提不了车的,要到年后了,加延保吧。”延保费用虽有1-4年的年限可选,但销售顾问明确表示,1-3年的服务不做,直接看延保4年的费用(强制选择时间最长、价格最高的服务),可以直接打六折。

  加价第三环:全款不卖,分期付款才能尽快提车

  装潢加了,延保也选了价格最高的,这下总可以全款购车的方式签订合同了吧?事实证明,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

  当销售顾问向其领导申请订车时,依旧没有通过!领导指示,想要年前提车,必须做分期!销售顾问解释说:“领导指示需要进行贷款购车,哪怕是贷款5万元(最低贷款5万元,1年期),意思一下即可,哪怕第二个月立马还清贷款都可以,就是领导账面数据可以漂亮一些。”

  账面好看的意思就是,消费者必须再次多掏点钱。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雷克萨斯金融有规定,不论贷款金额多少、贷款时间多长,也不论车型,贷款购车一般收取8000元的统一金融服务费,而且贷款金融会自动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

  加价第四环:保险必须连买三年才行

  在加装潢、强制延保,必须贷款购车之后,还得再加上因贷款而产生的“1300元上牌费、2000元公证抵押费以及3000元续保押金(承诺续保押金在满一年保险期后返还)”。算明白“加价项目”后,4S店才收取了5000元购车订金签订了合同。

  原以为,签了合同就单等顺利提车了,事实证明雷克萨斯的套路远没结束。签订合同的第二天,销售顾问联系消费者说:“因为合同里只购买了第一年的车险,现在还须购买三年联保,否则领导不给订单签字!”双方在白纸黑字上签字的合同,在雷克萨斯这里就是一张废纸!雷克萨斯为了利益最大化,层层加价,一环套一环的营销套路让消费者猝不及防。订车合同中车辆开票金额仅裸车价,还有6万-7万元的费用并没有计入。

  面对雷克萨斯

  消费者有第三条路吗?

  加价销售行为明显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为消费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西安市工商局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开展了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市工商局也专门出台了《关于汽车销售服务领域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中“重点查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表现及适用依据”的第七条就是:强制交易行为。被描述为强制交易行为的就包括:限定购车者接受指定的保险代理机构提供的车险代理服务,或者在指定的保险机构购买汽车保险;限定购车者接受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汽车装饰服务,或限定购车者购买其他汽车配置设施。

  尽管2017年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实施,而且西安市已经重点整治过,但雷克萨斯经销商依旧“顶风作案”,根本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还玩起了花样——层层嵌套的变相强制销售服务和产品,通过所谓的消费者“自主选择”,使加价行为更加隐秘。

  面对如此明火执仗地违规行为,除了换购其他品牌和被迫加价之外还有第三个选择吗?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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