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宁德分行领50万罚单,11个月内2次迟报案件信息
中新经纬 | 2020-09-27 18:13:52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7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27日,宁德银保监分局公布一罚单,因迟报案件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被罚50万。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罚单显示,因迟报案件信息。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陈松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1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就曾因迟报案件信息被罚。宁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罚单显示,迟报案件信息。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对其处罚30万元。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也曾因迟报案件信息被罚。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2018年12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因内部控制不到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辖支行原行长违规对外担保,迟报案件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其处罚5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2018年8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富裕县支行因迟报案件信息,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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