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产业

  中新经纬1月1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显示,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此外,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中提到,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上述通知还提到,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