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7日电 27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指出,根据西藏证监局《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塔城国际)原持有的公司349663552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于2021年7月13日被轮候冻结。公司在知悉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月13日才对塔城国际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上交所认定,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公司在知悉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已对控股股东塔城国际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阻碍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 条等有关规定。针对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均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西藏珠峰及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西藏珠峰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山采掘和选矿,并通过控股公司开始进行锂盐湖资源的开发。
今年4月18日晚间,西藏珠峰连续披露3则西藏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决定,因前述事项,西藏珠峰、黄建荣、塔城国际被警示,董秘胡晗东等被监管谈话。
西藏珠峰2023年年报显示,黄建荣,男,1957年10月出生。1996年5月起至今,任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5月起至今任上海新海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7月起至今任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起至2014年4月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0年6月起,先后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企业经营方面,今年一季度,西藏珠峰实现营业收入3.07亿元,同比减少4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67万元。
二级市场上,5月27日,西藏珠峰震荡收涨1.28%报9.48元,总市值87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