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继续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村综改试点试验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31日电 财政部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为根本任务,加快推动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在总结2017年以来试点试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通知》的总体要求如下:

  加强政策集成。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加强人才、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撑,激发资源要素活力,坚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新模式。

  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方法,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改善乡村管理服务,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的能力,提高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着力创新机制。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模式。

  《通知》强调,要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其中,具体任务如下:

  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做强现代种养业,加快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形成试点试验区域的地理标志产品。

  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养、加、销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完善农民生活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

  促进农民增收机制。探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因地制宜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较高的优势农产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就业增收和自我发展能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筹资投劳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农民最急需、最直接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基层组织为民服务的实践载体,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通知》还指出,在资金方面,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额补助。获得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激励的省份,应增加开展1个试点试验,通过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激励资金予以支持。(中新经纬APP)

【编辑:杨京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