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晟集团再成被执行人!历史被执行总额超24亿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8日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63445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6月7日,执行法院为闽侯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闽0121执1624号。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福建福晟集团所属企业为福晟集团。官网介绍显示,福晟集团创建于1993年,是一家地产、建筑两翼协同,涉足金融贸易、物业管理等多元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福建福晟集团、深圳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百余家下属子公司,员工达六千多人。目前,福晟地产项目已遍布福州、长沙、深圳、广州、中山、东莞、珠海、郑州、天津等全国20多个省市。

  据介绍,福晟集团为中国企业500强第194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56位、中国房地产36强、中国建筑业19强,品牌价值达150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福建福晟集团疑似实际控制人为福晟集团董事长潘伟明(总股权比例为29.84%)。算上此次,福建福晟集团共有22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额超过24亿元。

  天眼查截图

  2020年12月22日,福建福晟集团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失信被执行人决定。除上述被执行信息外,福建福晟集团限制高消费记录14条;立案信息多达72条;司法解析显示358条,其中合同纠纷44起,民间借贷纠纷30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和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分别超20起。(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