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三分行被罚290万: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8日电 银保监会8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旗下三家分行合计被罚款290万元。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8号罚单显示,中国银行闽侯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周艳华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罚单显示,中国银行福清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理财产品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其处以90万元罚款;对郑诚给予警告;对林之防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罚单显示,中国银行平潭片区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蔡峰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作出以上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1年7月2日。

  资料显示,中国银行闽侯分行成立于1989年12月12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目前负责人为张孟禧。中国银行福清分行成立于1990年10月1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目前负责人为吴雷。中国银行平潭片区分行成立于1993年4月12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目前负责人为张灵辉。(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