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中新经纬7月20日电 上海市发改委网站20日公布《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根据《工作方案》,至2030年,建立健全全周期的绿电直连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建成一批高质量绿电直连项目,电源侧开发规模达到50万千瓦。至2035年,绿电直连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应用场景方面,《工作方案》明确,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开展绿电直连。支持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绿色转型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支持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支持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

  支持负荷中心周边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申报绿电直连项目。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禁企业通过绿电直连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工作方案》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此外,《工作方案》提到,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网型项目应在投产后尽快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市场注册,内部主体也可分别注册,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主责单位统一申报,根据市场交易结果安排生产,并按照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进行结算。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项目电源和负荷涉及多个法人主体的,也可分别注册,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初期,项目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至“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不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