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国际前执行副总经理被饬令交出300万港元非法利润

  中新经纬7月30日电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30日消息,继香港证监会早前提出研讯程序后,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裁定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前执行副总经理胡锦诚(男),曾就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熙)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并饬令他交出接近300万港元的非法利润。

  据介绍,在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胡锦诚与银行一组同事合作进行一项贷款交易,以便向创隆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让其能作出将华熙私有化的要约。

  当有关贷款于2017年5月22日获银行批准后,胡锦诚在掌握内幕消息的情况下,随即开始利用属于其妻子并由他控制的证券账户及其个人交易账户买入华熙股份,并在私有化计划向公众公布之前的大约三星期内,累计买入合共1275000股股份。胡锦诚其后卖出大部分股份,获利2971604.43港元。

  审裁处除了饬令胡锦诚交出从内幕交易获取的非法利润外,还针对他作出以下命令:

  一项取消资格令,禁止胡锦诚在未经法庭许可下担任任何香港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该等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或关涉或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三年,由2024年7月29日起生效;

  禁止胡锦诚在香港进行证券、期货合约、杠杆式外汇合约或集体投资计划的交易,为期三年,由2024年7月29日起生效;

  胡锦诚不得从事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任何行为;

  胡锦诚须向政府及香港证监会支付讼费和开支;

  将审裁处报告转交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并建议针对胡锦诚采取纪律行动。(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