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温氏股份实控人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5日电 温氏股份5日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温鹏程因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具体来看,警示函称,经查,温鹏程作为温氏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公司董事,于2020年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温氏股份股票96800股,其未按规定在减持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温鹏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温氏股份对此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此事,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温氏股份主营业务是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和销售;兼营肉鸭、奶牛、蛋鸡、鸽子的养殖及其产品的销售等。

 截图来源:Wind

  温氏股份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60亿元-25.60亿元,同比转亏。二级市场方面,温氏股份8月5日收跌1.35%,年初至今跌26.83%,现总市值838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