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1日电 商务部网站21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商务部表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乳制品的合计产量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第1季度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补贴,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20项。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商务部表示,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被调查产品名称是相关乳制品;英文名称为Certain dairy products;产品描述: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无论是否磨碎或粉化),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主要用途是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根据公告,本次调查自2024年8月2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5年8月2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六个月。(中新经纬APP)
【编辑: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