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1日电 据大连证监局网站21日消息,大连证监局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塔证券”)出具警示函。
来源:大连证监局网站
经查,红塔证券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进行红塔证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及免职备案。
二是未按规定申请换领红塔证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上述问题反映出红塔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分别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9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A股第36家上市券商。公司控股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业绩方面,红塔证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3.88亿元,同比下降2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同比下降46.95%。(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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