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微信号“工信微报”29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工信部在官网解读《行动计划》称,《行动计划》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融合创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三个方面对提升物联网产业创新能力进行了部署安排。

  第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揭榜挂帅”,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加大对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

  第二,推动技术融合创新。加强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物联网融合发展,提升物联网终端感知能力与应用平台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第三,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地方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一批物联网技术孵化创新中心,调动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基金会、开源社区等机构协同创新形成合力。

  《行动计划》提到,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推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推动解决物联网融资问题

  此外,《行动计划》指出,要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机制,促进技术研发、产业化推广、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物联网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层次。(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