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3日电(薛宇飞)深圳证监局13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深圳市德弘联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德弘联信)、刘军辉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称,经查,德弘联信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适当性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核、未尽谨慎勤勉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刘军辉2014年9月至2022年9月担任德弘联信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深圳证监局称,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德弘联信、刘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基协网站信息,德弘联信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业务类型涵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根据2025年7月更新的数据,德弘联信的管理规模在20亿至50亿元。
中基协网站信息显示,德弘联信的出资人有三位,分别是章焕城、刘军辉、姚高升,认缴比例分别为73.5%、24.5%、2%,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均为章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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