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30日电 10月30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三则针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或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其中《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2024年5月20日至31日,河北证监局在对福成股份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公司2023年年报未披露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1863万元存货-土地受限情况。2023年年报财务报告-其他关联方情况未披露三河市禾旺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丰稔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皓鸣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弘朋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10家合作社或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弘朋、驰盛、卓业、谷裕)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李福成控制的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2023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施工方为承德宏远建设集团,项目预算1.88亿元。5月16日,公司支付承德宏远建设集团1700万元施工费后,变更项目施工方为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647亿元。对于变更施工方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
三、2024年1-3月,实控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养殖分公司购牛2834.25万元,2024年5月,10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屠宰分公司售牛360.24万元。以上交易事项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四、福成股份自2023年11月24日起陆续将下属子公司账户内合计1.139亿元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李福成指定的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等6家农业合作社银行账户,后于12月31日前该6家合作社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回上市公司。以上资金划转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河北证监局指出,福成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福成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对李良、蔡琦、邓重辉、甄兰兰采取警示函并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良、代行董事会秘书蔡琦(对第一项负责)、董事会秘书邓重辉(对第二、三、四项负责)、财务总监甄兰兰(对第三、四项负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河北证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对李良、蔡琦、甄兰兰采取出具警示函并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邓重辉(已离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请李良、蔡琦、甄兰兰于2024年11月5日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河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关于对李福成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李福成作为福成股份实控人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送10家合作社关联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以上10家合作社从事与福成股份养殖分公司相同的活牛养殖、出售等业务,构成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2013年福成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时李福成作出的有关“本人/本公司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对福成五丰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的承诺不一致。
河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李福成作为实控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北证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对李福成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李福成抓紧解决10家合作社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持续信息披露,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福成股份自2004年上市以来,前期主业为畜牧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2013年完成对福成餐饮的并购重组后主业增加了餐饮服务,2014年再次对大股东旗下宝塔陵园实施并购,公司业务内容中增加了经营性墓地,至此公司形成了畜牧养殖及屠宰、食品加工行业,餐饮服务行业,殡葬服务行业的多主业格局。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福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同比减少1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3.71万元,同比减少78.76%。
对于净利下降原因,福成股份归为以下几点: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活牛市场价格始终走低,销售活牛利润极其萎缩,导致养殖产业增收不增利;食品加工业务产量及销售量同比下降,导致销售规模及利润都有所降低;整体餐饮市场环境受顾客消费降级,客流下降影响较为明显,上半年关闭5家店铺产生闭店损失,综合因素导致上半年处于亏损状态。殡葬服务板块趋于正常经营,同比减少原因是2023年初,集中安葬了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累积客户。
二级市场上,福成股份30日收涨0.49%报4.07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