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

  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北京发改委网站22日消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

  通知称,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调结构、优布局、惠民生”的原则,编制北京市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

  根据通知,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通知要求:(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

  (三)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

  (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五)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通知指出,将优先安排续建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的新开工项目。报送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通知表示,报送的续建项目要办理过往年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开工建设;报送的新开工项目需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已按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国家宏观调控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禁止批准的新开工项目,暂不安排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