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50家上市公司咨询!”这款保险火了,后续费率或上调

  中新经纬11月25日电 (魏薇)康美案宣判后引发的“独董跑路潮”背后,一款名为董监高责任险(下称董责险)的保险产品火了。

  “最近找我咨询董监高责任险(下称董责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明显多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曾任某再保险公司中国区非寿险负责人,对董责险有着多年研究,他告诉中新经纬,很多保险公司想开拓这块业务,因为他们看到了市场需求。

  董责险是一种职业责任保险,为企业董事和高级职员在履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的第三方的经济损失提供赔偿,其价值不仅在于转嫁公司管理层的履职风险,更重要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利益受损提供赔偿保障。

  从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购买量出现明显上升。中新经纬以“董责险”作为关键词,在Wind检索发现,截至2021年11月25日,今年来已有222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购买或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而2020年、2019年、2018年和2017年这一数字分别为155家、37家、16家、6家。

  董责险迎来咨询高峰

  上一次董责险引发业界关注还是在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22亿元人民币,彼时美国多家律所宣布就证券欺诈行为对瑞幸咖啡公司和特定管理人员提起集体诉讼,但瑞幸咖啡瑞幸管理层早已集体购买了董责险,这一度令董责险的知名度直线上升。

  康美药业案中,签字独董承担金额不菲的连带赔偿责任,也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敲响了警钟,不少人又将目光投向了董责险。

  “在康美药业案一审落地后,董责险再迎小高峰,自2021年11月15日至今,短短的5个工作日内,我司已收到超过50家上市公司的正式采购咨询。”平安财险的有关负责人对中新经纬表示。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同样透露,近期咨询量上升,需求来源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的高管群体,其中以独董、董秘、证代的需求尤为突出。“因董责险采购需要一定的周期、近日来咨询的客户仍在沟通中,不过大部分已明确了购买意向。

  平安财险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至2021年10月间,新增投保上市公司300余家,整体投保率提升超过50%。截至2021年10月底,市场已有约650家A股上市公司投保,投保率约为15%。

  为何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出现增长?王民认为,主要是由于去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董监高和上市公司面临的诉讼风险上升,面临的赔偿风险增加;加之去年初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近期的康美药业案,以及有关证券集体诉讼的配套司法解释落地等,也提升了上市公司和董监高面临的实际法律风险。

  尽管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但在A股4559家上市公司中,占比仍然偏低。

  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2020年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美国董事责任保险的投保率超过90%,加拿大、欧洲和新加坡的投保率达到 80%以上。

  反观中国,自2002年董事责任保险引入证券市场以来,平均每年投保比例仅为2%,其中,持续投保2年及以上的公司占比仅四成,投保超过10年的公司仅有6家。

  哪些情况可以获赔?

  翻看A股上市公司年报可以看到,开篇作出了“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上述业内人士透露,从咨询问题角度,投保人比较关注“董责险具体保障的内容”“像康美药业这种财务造假的主观故意行为,是否可以通过保险承保”“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是否有赔付优先级,每个高管赔付比例如何确定”等。

  董责险是一种职业责任保险,哪些人可以得到保险的保障?该业内人士表示,董责险一般承保的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并不在标准的保障范围内。

  即便投保了董责险,董监高们也并非高枕无忧了,董责险并不能为其所有行为“兜底”。

  根据上市公司海优新材发布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如何界定非恶意不当行为?王民指出,非恶意就是主观上并非故意,一般董责险会除外掉上市公司和董监高故意或者不诚实的情况。如果是履职过程中的疏忽过失,那就是过错行为,董责险承保的是过错行为。另外,多数董责险条款会对有故意行为的董监高与仅有过错行为的董监高的保险责任分别对待。

  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介绍,针对董监高的具体保障适用,市场标准的董责险保险条款当中均会有一个核心条款,叫做“可分性条款”,主要用于判断故意违法行为的适用性。标准的董责险条款应对知情及参与故意造假等人员进行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根据银保监会在2020年12月发布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也注明了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

  “针对不知情或未参与造假的,董责险应把其作为单独个体、与参与造假者区分对待,持续为不知情或未参与造假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该人士说。

  此外,他强调,董责险保险条款当中的可分性条款应同样地以监管处罚决定书、法院民事或刑事判决书、或被保险人自认等作为判定标准。

  董责险保险费率或上涨

  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中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巨额民事赔偿也对市场起到了良好的风险教育作用,而连带赔偿比例是否会促使董责险进行新一轮的费率上涨?

  根据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已采购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有超过50%的最高保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

  平安财险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新《证券法》施行后,2020年全新采购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已经将其保障额度提升至5000万至1亿人民币。

  上述保险业内人士透露,事实上,过去一年中A股董责险的费率水平较过往年度已出现明显上涨,部分项目更是有翻倍涨费的迹象。事实上,单纯从2020年全市场保险市场保费仅1亿元保费、但有570家上市公司左右已投保这两个数据看,已可明显看出过往的保险费率严重偏低。

  “因康美药业案的赔偿金额巨大,预计将会对市场有示范效果,未来A股上市公司投保的保障额度将持续上涨,以更好地应对其自身及其董监高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可预期在未来董责险的保险费将会有明显的涨幅,直到保费可达到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

  谈及接下来保险公司对董责险的相关调整,他认为,预计近期将出现部分保险公司收紧核保政策、费率上调、甚至退出或进一步缩小承保能力等情况。

  “过往,因董责险的市场规模较小,绝大部分的保险公司根本没有投入去了解相关的风险,这也是早期会出现保险费率远低于合理水平的原因。但是,鉴于近年国内司法及监管环境的实践和变化、再加近日康美药业案的落地,相信将有更多保险公司意识到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风险已与以往其所理解的不一样。”他说。

  王民指出,美股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费率20%-30%左右,而国内的目前董责险费率在0.5%左右。“与风险并不匹配,接下来董责险的费率肯定会上涨。”

  上述业内人士建议相关保险公司,若希望可长期稳定地参与,需进一步且持续地加强对风险的认知程度。如果尚未设有专业化团队来进行集中管理的,应尽快安排,否则无法适当地为上市公司这些客群提供应有的保险服务。

  此外,因康美药业案的赔偿金额巨大,该人士认为,未来A股上市公司投保的保障额度将持续上涨,针对已采购保险的上市公司,应适当地考虑加保;针对考虑首次投保的,则应在其可承担的对价中,选择更加与风险匹配的赔偿限额,以更好地应对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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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京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