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股市>>正文

北京文化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信披不准确、内控存缺陷

2021-01-03 17:04:3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3日电 3日晚,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财务信披不准确、内控设计层面存在缺陷等原因,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称,经查,北京文化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18年部分项目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确认条件,导致公司于2018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公司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因公司未能对收购子公司进行有效整合,缺少对子公司项目管控、预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关键控制环节,内控设计层面存在缺陷。

  另外,北京文化子公司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合同签订未经母公司层面审批,不符合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控执行层面存在缺陷。公司在对子公司管理、预付款及投资款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报中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部分披露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该信息披露不准确。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现对北京文化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还称,宋歌、张云龙、陈晨分别作为北京文化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现对你们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称,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北京文化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来源:Wind

  Wind数据显示,二级市场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文化股价涨3.53%报5.87元/股,总市值42亿元。近250个工作日内,北京文化股价跌超40%。(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猛)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