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房产>>正文

开发商收到银行放款却只给购房人开收据?武汉房管部门回应

2021-01-04 14:09:43 武汉晚报

  开发商已收到银行放款,为何只给购房人开收据?

  房管部门:发票金额涉及面积差异,房价款可能多退少补

  武汉晚报讯(记者汪洋)“我购房后,银行贷款已经放款到开发商了,为什么开发商只给我开了收据,没开全款发票呢?”近日,网友熊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表达自己这一困惑。

  熊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购买了江岸区百步亭和谐里楼盘的一套房子,从银行贷款123万元,银行放款后,开发商收到房款,却只给熊先生开了一张收据,称要等交房时才开全款发票。

  虽然付款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熊先生还是有些担心:“全款都已经打给开发商了,不给我开发票合适吗?”

  收到这条留言后,江岸区房管局市场监管科联系了熊先生,了解详情后向他解释了相关政策。

  日前,记者采访江岸区房管局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收到购房款后开具收据,等新房交付时再开具发票,这是正常流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发票金额涉及面积差异,因此统一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交房时如果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购房金额将多退少补,相关税费也将依据实测登记面积缴纳。”

(编辑:熊思怡)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