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8日电 (薛宇飞 实习生 刘璐)8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绿城集团)在上交所公告称,公司拟于2021年1月12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公告称,绿城集团本次拟发行债券的总额不超过105亿元,将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债券分为期限为5年和期限为7年两种类型,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或行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
公告显示,2020年1-9月,绿城实现营业收入246.4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润为66.27亿元,毛利率达到27.13%。同期,公司负债总额为3057.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98%,扣除预收款项的资产负债率为48.10%。
2020年5月11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对绿城的跟踪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公告也指出,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也要考虑到发行人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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