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8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8日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日报社原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原副书记梁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建平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对抗组织审查;接受他人请托,在干部职务调整工作中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为官不廉,在执行公务中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
梁建平同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梁建平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好,且其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以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建平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退休待遇由事业三级职员降至事业六级职员;终止其福建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019年8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告称,梁建平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在配合福建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梁建平简历
梁建平,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福建云霄人,大学学历,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6月至1978年12月,任福建省云霄县莆美公社林场插队知青;
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任福建日报社新闻干部;
1984年10月至1997年8月,历任福建日报社驻龙岩、漳州记者站副站长,福建日报社总编办副主任,福建日报社政文编辑室副主任、主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助理,福建日报社机动采编部主任(其间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在三明永安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
1997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助理(正处级);
1997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福建日报社编委会委员、副总编辑;
2002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福建日报社副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
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福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
2009年7月至2019年3月,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
2019年3月,退休。(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