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垃圾焚烧新政后首例!浙江台州一企业因虚假标记被查处

2020-01-20 19:18:2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0日电 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号20日通报,因存虚假标记行为,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被查处。

  通报称,近日,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虚假标记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下称标记规则),及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如实标记每台焚烧炉工况和自动监测异常情况”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垃圾焚烧行业监管新政实施后的首例“未按标记规则虚假标记”的违法案例。对此,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据介绍,2020年1月1日起《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同时,全国405家与生态环境部联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氯化氢5项污染物日均值,以及焚烧炉炉膛温度曲线也向社会全面公开。

  为了保障《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实现精准监管和高效执法,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对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的电子督办制度,提醒垃圾焚烧厂及时排除故障和数据异常情况,同时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电子督办信息,严密监控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和数据标记情况,及时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虚假标记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明确,下一步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全国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及其标记情况进行分析,适时开展飞行检查。依托“互联网+监管”技术实施环境监管执法是新事物,生态环境部还将督促各地加大对垃圾焚烧厂的政策培训和技术帮扶力度,帮助垃圾焚烧厂防范环境法律风险,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