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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中潜再收函:子公司能生产光伏支架?业务是否可持续?

2023-03-14 10:23:4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14日电 深交所14日向*ST中潜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控股子公司是否具备光伏跟踪支架生产能力;若是,补充说明公司2022年光伏支架业务收入仅包含光伏固定支架相关收入的原因等。

  来源:深交所

  2月6日,*ST中潜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下称《关注函回复》)中称,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智中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瑞智中和”)开展光伏支架业务,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59.24万元至8031.69万元。

  深交所指出,*ST中潜光伏支架业务均通过销售光伏固定支架实现。*ST中潜在2022年披露的多个公告中均称,江苏瑞智中和开展光伏跟踪支架系统的开发、设计和应用业务以及分布式电站EPC业务。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ST中潜,补充披露江苏瑞智中和及其控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股权结构、自成立以来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主要产品、业务模式、业务规模、人员规模、技术储备、经营业绩及其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同时,补充披露2022年确认的光伏支架业务是否涉及委托加工情形。若是,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委托加工方在产品生产中的具体分工,公司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商品价格,公司在交易时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此外,深交所要求*ST中潜,结合光伏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的技术特征和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两种产品的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成本和毛利率差异、产能利用率差异等),说明江苏瑞智中和是否具备光伏跟踪支架生产能力。若是,补充说明江苏瑞智中和已具备的光伏跟踪支架生产规模、技术储备情况、相比同行业公司相关产品的优势,公司2022年光伏支架业务收入仅包含光伏固定支架相关收入的原因。

  深交所还要求*ST中潜补充披露2023年以来光伏支架业务新增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涉及的相关产品内容,并说明公司光伏支架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1月30日,*ST中潜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万元-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67%-102.45%。

  值得一提的是,*ST中潜股票自2022年4月25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若2022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ST中潜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3月14日,*ST中潜低开,短暂冲高后回落。截至发稿,*ST中潜跌2.06%报10.45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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