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质押不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如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很多投资者打理闲置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不过,银行理财产品少则3个月,多则一年多,封闭期间假如急着用钱,产品却没有到期,那该怎么办呢?
因此,理财产品质押就成了解决流动性不足的出路。不过,业内人士提醒,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本质上也是一种信贷业务,基本不存在套利,只是对于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通过质押方式获得流动性,解一时用钱之急。郑报全媒体记者 倪子
本质其实就是信贷业务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受益权进行质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
例如,某银行打出的理财产品质押优势主要为“急用钱可质押变现,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最高贷款金额=所质押份额×申请贷款时产品单位最新净值×质押率。而不同的理财产品相应的质押率也不同:风险等级1R、2R、3R贷款期限1年(含)以下的质押率分别为80%、75%、65%。1~2年(含)期限的产品质押率分别为75%、70%、60%。若用户借款2.795万元,放款年利率值为5.875%,由此计算可得,借款1年需还利息1642.06元。
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质押其实是银行较为常规的业务。通常情况下,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期限普遍为1~2年。
盲目套利可能得不偿失
除了资金周转外,也有用户认为,可以利用贷款资金投向其他回报率更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套利。
那我们首先看看贷款购买理财产品是否划算。目前市面上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在3.5%~4%,以10万元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为例,假设投资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投资收益为3500元。在产品刚开始进行起息时,若通过理财产品质押获取8万元贷款,再去另一家银行购买预期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的话,按照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4%计算,投资收益约为3200元。
上述两款产品获得的收益共为6700元,然而两款产品实际收益差额仅300元,再加上贷款产生的利率费用可谓是得不偿失,并且还要冒着信贷用途违规被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风险,因此,采用产品质押再投资套利的路并不可取。业内人士提醒,理财产品质押业务基本不存在套利,只是对于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若产品处于封闭期,当需要资金时,可以通过质押方式获得流动性,解一时用钱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