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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业内:可改善房企资金面

2020-03-23 16:36:3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3日电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23日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明确,一定条件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余额不超过50%用于工程建设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措施》提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办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项规定使得相关房企的预售条件放松。从房企近期的开工等状态看,类似预售标准使得资金回笼速度加快。很多房企通过加快地下室开发等,可以较好地办理预售证,进而有助于预售资金回笼,对改善房企资金面等也有积极作用。

  此外,《措施》明确,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严跃进称,类似表述具有创新性,这使得后续房企可以较好实现“边销售边回笼资金”的导向,客观上都有助于改善近期资金状况。

  《措施》还提到,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或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未核准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严跃进认为,长春房地产新政进一步说明随着近期开复工持续推进,各地在政策上依然支持企业的导向,这也说明相对救市等做法,近期稳定企业经营、降低企业成本等政策会更多。(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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