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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类商品销售商注意!商务部就经营规范征意见

2021-04-15 16:07:0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5日电 商务部网站15日消息,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组织完成了《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类商品经营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介绍,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人们逐渐倾向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所需商品和服务。虚拟非有形商品经营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线上和线下服务信息如何匹配融合是管理者、经营者、服务者、客户/消费者面临的问题。该标准力求规范电子商务虚拟业态中服务经营活动的,以他律性量化技术文件指导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类商品经营活动的合理发展,力求虚拟业态与实体业态的融合。

  商务部指出,《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类商品经营规范》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服务类商品销售商经营管理要求和平台服务商经营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服务类商品,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由在线销售商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提供的营销平台上(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商),对潜在移动客户发出指令的营销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实物类商品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的移动营销活动,以及不适用于自助式移动数字产品。

  商务部指出,本标准为国内首次制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因与其他国家管理在价格管理、服务管理和质量管理不同,技术内容上超过其它国家的技术标准水平。

  商务部预期,本标准将减少管理漏洞,避免电子商务企业权益利益,间接维护客户的权益。减少经营者和客户间的纠纷。对建立诚信社会具有可操作的技术内容。(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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