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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华宝股份收年报问询函

2022-05-12 05:03:0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12日电 11日晚,深交所向华宝股份下发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华宝股份于2018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1.1%。2018年至2021年,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为每10股派40元、每10股派19.8元、每10股派16元、每10股派13.2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81亿元。

  深交所要求华宝股份说明近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高比例现金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华宝股份股价已跌近50%,主要是源于在今年1月的两则公告。

  1月24日,华宝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耒阳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实控人朱林瑶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1月27日晚间,华宝股份公告称,公司于当日下午收到衡阳县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董事林嘉宇因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目前被长沙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公开资料显示,林嘉宇正是华宝股份实控人朱林瑶之子。(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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