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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红利!这类企业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500万

2022-05-17 12:11:2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17日电 “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号17日消息,为推动海南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相关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细则》所称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是指海南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奖励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产值,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的资金。

  《细则》共5章12条,对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定义、部门职责、支持额度与方式、申报材料及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了全面规定。

  根据《细则》,奖励资金采取事后奖补,自2022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产值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

  其中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获得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具体来看,奖励标准如下:

  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细则》要求申报企业要在海南开展实质性运营,即企业在海南本地有实际经营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资金在海南本地,有完备的财务管理系统。

  《细则》将于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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